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
2015-01-14 16:11 [政策解析] 来源于:未知
导读: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,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水平,建设部、人事部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

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,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,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水平,建设部、人事部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、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决定自1997年起,在全国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,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。 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、组织协调、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。 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,编写考试大纲、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,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。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和试题,组织实施各项考试工作;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、监督、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办法,每年举行一次. 考试科目:《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》、《工程建设合同管理》、《工程建设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》、《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》。 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,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: 1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;
2、学历证明;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(职改)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。 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另行制定。人事部和各级人事(职改)部门对注册使用情况负有检查、监督的责任。 (编辑:网站编辑) |